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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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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但经过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的产权;

4、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依法批准;

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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