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
三、严格专项资金的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六、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七、财务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
八、对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务部不予结算。
广州金莎职业学院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