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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的房子,结婚后共同还贷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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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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