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起诉后,如果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申请提级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被申请人在外地,而管辖权的人民执行员不方便前往进行执行,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托人民应该在收函后15天之内开始执行,不可以拒绝。执行完毕之后,应该把执行的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也规定了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