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如果二审过后想要申请强制执行,那么需要向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在受理申请后,会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来确保生效判决得到执行。具体的执行方式可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手段。如果被申请人仍不履行义务,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如拘留或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