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上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原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应当在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内或裁定书送达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二、行政诉讼重新申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的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经过人民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明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调查取证的,应当向人民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证据线索。
三、行政诉讼二审应诉要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在应诉时,当事人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写好答辩状,这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2、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3、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行政诉讼上诉不服该怎样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