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诉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满时提出的申诉请求。对于行政申诉的审理期限,最高人民有一套规定。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经最高人民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而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审理期限是二个月,经最高人民院长批准,也可以再延长三个月。此外,还有一些相关规定,如《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