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的情形。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它既不是最终的处理行为,也不是制裁,适用过程中只要达到行政目的,行政强制措施即可解除。
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使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教育其遵守法律。而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或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
行政处罚是为最终制裁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因而在处罚内容上主要表现为课以或增加相对方的义务。而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是为了保障行政执法的目的得以实现,其本身不给相对方课以或增加义务。
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一事一罚或一次性处罚,不能对同一事多次进行处罚。而行政强制措施可以适用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同一相对方持续适用,直至达到行政目的。
诉讼结果不完全相同。行政强制措施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诉讼中对违法或适用不当的,人民只能判决撤消。部分行政处罚行为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对其中显失公正的,人民可以判决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