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制裁手段,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然而,许多人可能对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和流程不太了解。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审批流程的具体程序。
一、发案与立案
发案源一般包括:①上级部门交办;②有关部门移交;③群众举报;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当办案机构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时,应当填写《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或者主管副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取证
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在调查过程中,需要对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三、案件核审
案件核审工作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内设的法制机构负责。法制机构应当对办案机构送审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进行书面核审。基层工商所(分局)设有法制员的,对该所(分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进行核审。
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
案件经核审机构书面核审、同意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办案机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依法告知当事人。如果案件涉及听证,按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专项规定执行。
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行政处罚审批流程的具体的解释。阅读完全文后我们会发现其实行政处罚的流程还是比较多的,其实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只有通过不断的调查取证才能够进行最后打判决,这是对法律最好的尊重。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可以受到一定的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