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是两种不同的执行程序,它们有以下区别:
1. 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中止执行通常是因为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文书被撤销等;而终结本次执行则是由于被申请人无法找到或者无法偿还借款等法律规定的事由导致执行程序没有必要进行或不可能再继续执行。
2. 所规定的期限不同:终结执行的申请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不超过3个月;而中止执行则没有期限,只要出现需要中止的情况就可以申请中止执行。
3. 申请条件不同:中止执行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线索;而终结执行则不需要提供担保或线索。
4. 出现终结执行情况后执行程序的变化:一旦出现终结执行的情况,执行程序将立即终止,不会再主动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调查义务将转嫁给申请执行人。
5. 出现中止执行情况后恢复执行程序的条件: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程序。如果申请人撤销申请或者被申请人死亡等导致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则可以恢复执行程序。
总的来说,中止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都是为了保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它们在法定事由、期限、申请条件、执行程序的变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