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但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罪立案追究。
2、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量标准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
2、客观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的行为。
1)非法制造。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
2)出售非法制造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法第211条之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罪的主体。单位犯非法出售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一般以营利为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