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上写明,租房方不得在出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吸毒场所。场所,色情场所,如若违反,房主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怎样确定甲方、乙方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怎样确定,而在实践中出租人一般是甲方、承租人是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1、合同拟定时的不同:,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2、合同过程中的不同:,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3、合同结束后的不同:,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4、义务上的不同:,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5)出租人擅自变更租赁合同的。,所以,承租方一般是乙方,我们在租赁合同时一般要注意了解房屋情况,以及签订房租及缴费日期等;但有一些情况承租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亦可自行以甲方名义将该房屋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在乙方将房屋向第三人出租时,如该第三人要求有甲方对该房屋租赁的确认,甲方应及时为该租赁提供确认与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2种观点: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亦可自行以甲方名义将该房屋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在乙方将房屋向第三人出租时,如该第三人要求有甲方对该房屋租赁的确认,甲方应及时为该租赁提供确认与协助。【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办理异地就医手续: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异地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5、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第 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第九条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变更。 (一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 ,若异地居住地、 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二)异地就医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地经办机构必须及时办理。 第十条 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将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备案信息实时二报至部级经办机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3、物的瑕疵担保。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二、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6、返还租赁物。二、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6.返还租赁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3种观点: 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民法典租赁合同部分的主要内容。(一)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租赁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出租人有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3、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因没有及时维修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或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处租人。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一、租赁合同的形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即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约定,都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必备条款1、租赁物的基本情况。租赁物是出租人、承租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履行,因此,它是租赁合同的首要条款。为避免争议,在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2、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未约定租期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3、租金条款。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租金支付时间。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4、维修责任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应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二)选择性条款1、转租条款。在合同中可以根据情况,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2、保证金条款。租赁合同订立时可以约定,承租方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约定保证金退还的条件。3、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租赁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承租方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4、其他事项。在租赁合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加以明确约定。